許正宇:香港擬推六項稅務優化措施 多管齊下提升優惠稅制的吸引力和競爭力
時間:2026-03-02 10:45:22
下載霸財智贏APP,買賣點即市預警,炒家心水交流 >>智通財經APP獲悉,3月2日,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就優化基金、家族投資控權工具和附帶權益的優惠稅制發言表示,爲進一步提升優惠稅制的吸引力和競爭力,香港幾部門諮詢業界後擬訂了一系列的優化措施,包括擴大“基金”的定義、擴大基金及家控工具的合資格投資種類、放寬特定目的實體的免稅待遇、優化附帶權益的稅務寬減安排等。
他表示,基金和家族辦公室在決定落戶地點時,稅務待遇通常是考慮的一項重要因素,政府多年來致力締造有利的稅務環境,以吸引更多基金和家族辦公室在香港成立及營運。當局目標是於2026年上半年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條例草案。如獲通過,有關措施可於2025/26課稅年度起生效。
具體如下:
(一)擴大“基金”的定義,以涵蓋退休基金、捐款基金、以及特定的單一投資者基金,以利便更多種類的基金使用免稅制度和吸引具規模的單一投資者;
(二)擴大基金及家控工具的合資格投資種類,以涵蓋位於香港以外的不動產、碳排放權衍生工具/碳排放限額和碳信用、保險相連證券、不屬法團的實體中的股權權益、貸款(包括私募債權投資)、數字資產、貴金屬以及特定大宗商品。與政府在相關領域的政策如推廣碳交易、數字資產,以及貴金屬與大宗商品交易等,起相輔相成的作用;
(三)撤銷現時有關附帶交易的百分之五門檻,讓基金、家控工具及其特定目的實體在透過合資格投資賺取利潤(例如通過利息收入)方面享有更大彈性。只要是從合資格投資賺取利潤並符合指明條件,均可獲豁免利得稅;
(四)放寬特定目的實體的免稅待遇。現時,特定目的實體的利得稅豁免範圍相等於有關基金或家控工具持有該特定目的實體的百分率。建議,不論基金或家控工具的擁有權份額,其特定目的實體均可獲全數免稅,但須遵守適用於基金的同等防止迂迴避稅條文;
(五)放寬統一基金免稅制度的防止迂迴避稅條文,並採用家控工具稅務寬減制度下的豁除情況,以包括屬自然人的居港者、根據統一基金免稅制度獲豁免繳付稅款的基金等;以及
(六)優化附帶權益的稅務寬減安排,包括取消金管局的核證規定、刪除稅制下具資格附帶權益的定義中對門檻回報率的提述等。
配合落實上述多項優化措施,香港會就統一基金免稅制度訂明類似家控工具稅務寬減制度的實質活動要求,即(a)合資格僱員的平均人數不少於兩名;以及(b)每年在香港招致的營運開支總額不少於200萬港元。另外,亦建議引入稅務申報機制,以達致有效監管並符合稅務透明化的國際標準。政府在制定機制詳情的時候,會充分考慮業界意見,儘量減輕基金和特定目的實體的合規負擔。
許正宇表示,相信擬議優化措施能吸引更多基金及家族辦公室在香港成立及營運,爲香港資產及財富管理業創造更多新商機,鞏固香港作爲領先資產及財富管理樞紐的地位,尤其是有助進一步吸引區內的私募債權投資活動,並配合香港在其他領域的發展,例如數字資產以及貴金屬與大宗商品交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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